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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莆田北岸经开区补充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公告

福建教师招聘网 | 2021-07-20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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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分岗位不开考公布

单位名称 招考岗位 计划招考人数 报名人数 不开考或调整后招考人数 备注
北岸经开区教育局所属学校 初中物理教师 1 0 不开考  
高中数学教师 1 0 不开考  

  二、加分情况公布

序号 准考证号 招聘岗位 姓 名 加分条件 加分分数 备注
1 681921104718 小学体育教师 林莉清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 5  
注:按100分制的笔试成绩加分。

  三、全省统一笔试成绩公布(加分后,见附件)

  上述公示时间自2021年7月20日开始,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的方式反映,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94-5952913,联系人:沈老师。

  四、面试资格复核

  对进入面试对象的资格进行现场复核(关注附件中“是否进入面试审核”栏),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年7月21日(星期三)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地点:北岸教育局(北岸管委会综合楼110室)。

  (二)复核要求

  1.考生本人随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供户籍证明)、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正在办理的,请提供申请确认地教育局证明)、普通话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按照上述顺序从上到下整理装订,在第一张复印件左上角处写上申报学科和笔试成绩位次,并在每张复印件上面空白处签上本人姓名和复核日期)各1份。

  2.2021年应届毕业生若毕业证、报到证未发的,提供相关单位证明(证明已毕业,毕业证和报到证未发)、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供户籍证明)、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按照上面要求整理)各1份。

  3.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应同时提供就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4.无法提供以上规定证件材料的不予审核确认。未能按时参加审核确认的,视为放弃。

  5.资格审核确认由区新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当资格审核意见不一致时,由组织人事部门裁定。

  1-关于北岸经开区2021年新教师第二轮补充招聘有关事项的公告.pdf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教育局

  2021年7月20日

  原文标题:关于北岸经开区2021年新教师第二轮补充招聘有关事项的公告_教育_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

  文章来源: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http://www.ptmzwba.gov.cn/xxgk/jy/202107/t20210720_162985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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