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和《福建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要求,陈*健同志符合招考职位的报名条件和回避规定,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莆田市涵江区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若有疑议,欢迎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及时反映情况。
公示期:2021年9月6日至9月10日(五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594-2023633
考录主管部门电话:0594-2281683
招录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电话:0594-3592265
原文标题:关于福建省2021年度莆田市涵江区拟录用人员的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ptzzb.gov.cn/tzgg/202109/t20210903_164330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