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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莆田市秀屿区面向全省公开选聘医院副院长2名

未知 | 2021-11-09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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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面向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公开选聘秀屿区医院副院长职位拟任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岗位

秀屿区医院副院长职位2名。

二、公开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

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基本条件

参加选聘的人选,应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重视理论学习,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认真贯彻卫生和健康工作方针,自觉履行公立医院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医疗卫生行业发展情况和相关政策法规,有先进的医院管理理念和实践经验,业界声誉好。

3.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善于沟通,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仁心仁怀,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三)基本资格

1.副院长职位01:

(1)国家干部;

(2)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聘任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县区级及以上医院科室主任及以上职务任职经历1年以上(其中三级医院可放宽到科室副主任任职经历);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副院长职位02:

(1)国家干部;

(2)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聘任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县区级及以上医院科室主任及以上职务任职经历1年以上(其中三级医院可放宽到科室副主任任职经历);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以上职务任职经历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11月。

(四)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或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4.贯彻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不力,因重大医疗事故、重大医患纠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受到责任追究,违反医疗卫生行业纪律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它不适宜担任副院长情形的。

三、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本次选聘具体程序步骤如下: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2月5日,逾期恕不受理。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将以下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xyqwzzb2021@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工作单位+手机号码”)。

(1)《面向全省公开选聘秀屿区医院副院长拟任人选报名登记表》;

(2)评聘职称、学历、学位、任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

(3)照片电子版(照片为JPG格式,大小200K以上,不超过2M)。

3.资格审查。选聘主管部门根据报名者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可进入老师面试评审环节。

为确保选聘质量,选聘职位数与资格审核合格人数达到1:5比例时方可评审。如资格审核合格人数达不到所要求比例,由区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整方案。

4.老师面试评审。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选组织老师面试评审,具体评审时间、评审地点由工作人员提前通知。

老师评审成绩当场宣布,根据面试评审答辩结果得分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最后一名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在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txy.gov.cn/)公开。

5.组织考察。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作风品行、专业素养、管理能力、工作实绩和职业精神等情况。

6.确定人选。根据岗位需要、面试评审及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任人选。为确保选聘质量,如个别人选不合适,选聘职位可缺额。

7.公示任用。拟任人选在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txy.gov.cn/)公开,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8.办理任职。拟任人选公示后,若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办理任职手续。任职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9.薪酬待遇。实行目标考核年薪制,参照市属三级甲等公立医院薪酬保障制度,副院长年薪根据目标考核结果,按照规定予以发放。

三、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选聘资格。

2.本公告中未尽事宜由秀屿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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